未能发出的新闻稿:汕大多学科研究中心17名研究生答辩遭拒
本报讯,2008年高校毕业生离校在即,但汕头大学多学科研究中心17名硕士
研究生却被告知不能按时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占该中心总计25名硕士应届毕业生
的三分之二之多。消息一出,当事学生反应激烈,认为学科负责人未按已有的具
有公信力的毕业流程操作,而导师却称“已经受到恐吓”。
2008年5月4日,汕大多学科研究中心在该校BBS发出公告称:“参加答辩的
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一是已发表SCI论文一篇,或已收到被SCI期刊
接受的正式通知;二是已被录取为博士、并经学术委员会一致同意准予参加答辩
的同学。”在接下来公布的答辩名单中,该中心应届毕业生徐圣涛、成少婷、姚
永超等17人“榜上无名”。
“汕大研究生学院对发表论文根本没有做硬性规定,教育部和国家的《学位
条例》也没有作硬性要求,这个通知太突然了!”张雁说,他在向自己的导师,
即汕头大学多学科研究中心主任陈国强的信中写到:“你无所顾忌地试探学生及
其家人的承受底线。我们一触即发。我们都知道了你的标准就是你的嘴巴。”
记者随后拨通了陈国强教授的电话,他说:“我们中心的规定之所以这么严
格,是因为我们比汕大别的学院占用了更多的资源,我早就给他们说了,要么发
表论文,要么走人。我就希望他们走,留下来也是中心的负担。另外,我已经接
到了学生的恐吓,这让我很震惊,也很失望。”
“他所说的恐吓,就是我说要媒体曝光。”学生张雁说。他又说:“真正的
疑问聚焦在:在学校已有的毕业标准之外,导师是否有权再制定出一个毕业标准
来?这个疑问又暗含以下两个疑问——a,如果有导师权制定另外一个标准,那
么这个权利的依据是什么?b, 如果有依据制定另外一个标准,那么在两个标准
之下,到底依据哪一个呢?导师的还是学校的?在多学科研究中心的网站里关于
05级的培养计划上明明白白写着依据汕头大学的培养方案、毕业方式及程序。也
就是说,多学科中心自己承认依照学校标准,不存在另外标准。那么怎么又忽然
变卦依据所谓自己的标准?这在大前提上,就自己搧自己嘴巴。也就是说大前提
错误!在错误前提之下的一切都是错误的,对的也是错的,因为前提就错了嘛。
这个逻辑关系很清楚。”
另外一名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陈明艳说:“退一万步,就算依照陈老师的标
准,那也是混乱的。首先,5月4号BBS上的答辩通知未严格按照他所说的规定来
发出,如果现在他所说的规定对我们还有公信力的话。因为他以前的规定是博士
要求发表3篇SCI文章,也不曾规定考上博士但未发表论文的人就可以答辩毕业,
而现在未达到他所说的要求的博士和已考博士的学生却可以答辩毕业,难道他们
就比我们高级!还有,以前他的规定里也并没有涉及论文接收函事宜;另外,当
时04级学生毕业时有一多半学生没有SCI,但陈老师也让他们顺利毕业了,我们
就不行?”
在得知有记者在采访此事时,十多名当事学生纷纷向记者反应情况,吴莉芳、
张艳娇说:“陈老师所谓的标准很混乱,实际上就是没有标准。要知道有国家现
成的标准摆在那里。”学生罗玲说:“他曾直接说,中心就是他的!”
在记者电话采访陈国强后不久,陈教授找到助手包括门下博士生杨晓迪或严
厉或温和地向张雁同学说:“你们要冷静一些,不要把事情搞大,陈老师明天会
返回学校,有什么要求你们可以与他协商。”学生刘伸琴说:“从陈老师这些已
经出现的做法来看,即使让我们答辩,我们也害怕在答辩时遭到‘报复’,不予
通过,反正陈老师的手段多了。”詹晓勇说:“他已没有公信力。”
(XYS20080507)

